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優點

成立優點:

  • 股東私人債務,不會牽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業及財産。
  • 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,保障各股東 ( 投資者 ) 之權益,因此容易集合資金。
  • 以有限公司名義買賣樓宇,可避免稅務局調查個人買賣樓宇之款項來源。
  • 成立有限公司後,中國、臺灣及外國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請來香港的商務簽證將獲優先考慮。
  • 有限公司有限債務,經營生意上風險,一概不會牽連股東私人之物業與財産。
  • 有限公司名稱有法例保障,因此不會有完全相同名稱,在生意往來時不會被人假冒、訛騙, 招至嚴重損失。
  • 以有限公司經營業務,能給與客戶、銀行家、供應商,一個良好之印象,令信心倍增,有助業務發展。

稅務優惠:

  • 可全數扣除支出如娛樂費,車費和旅遊費。
  • 董事 ( 東主 ) 及其配偶之薪金可作爲支出扣除。
  • 以有限公司營業,海外來源之營利是無需繳付利得稅。
  • 利用有限公司轉讓樓宇,可省回大筆之利得稅,印花稅及律師費。
  • 得稅的稅率是 16.5% ( 扣除全部經營費用,純利潤 ) ,幾乎是全球最低。
  • 移民海外人仕,如美國和加拿大,利用有限公司可避免繳納香港及外國雙重稅。
  • 全數扣除支出如樓宇和汽車之分期供款利息,及可享有固定資産之折舊免稅額。
  • 投資中國經商人仕,利用有限公司簽訂中外合資協定,海外之營利可豁免香港之利得稅。